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526.“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得赏赐”表示赐给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的永生的幸福。“赏赐”表示永生的幸福,如稍后所看到的;“众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AR 8, 133节);“众圣徒”表示那些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AR 173节)。“赏赐”在此是指由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和情感的快乐和愉悦产生的永生的幸福;因为爱的一切情感都有其伴随的快乐和愉悦,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则有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快乐和愉悦;人死后,一切情感都会延续下去。原因在于,情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因此,死后,每个人的生命都如他的主导爱在世上的样子;那些热爱圣言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就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主导爱。在以下经文中,“赏赐”只是指良善的快乐和真理的愉悦;以赛亚书: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力量降临,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以赛亚书40:10; 62:11)
启示录:
看哪,我必快来,我的赏赐在我这里。(启示录22:12)
以赛亚书:
我的公平定在耶和华那里,我作为的赏赐在我的神那里。(以赛亚书49:4)
又:
我耶和华喜爱公平,我要赐予他们作为的赏赐。(以赛亚书61:8)
路加福音:
行善不要再期望什么;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5)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31:15-17; 马太福音2:18; 5:2-12; 10:41-42; 马可福音9:41; 路加福音6:22-23; 14:12-14; 约翰福音4: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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