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揭秘启示录 #481

481.“他对我说,

481.“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出于承认接受主是救主和救赎主,是可喜和愉悦的,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歪曲而是令人不快和困难的。“拿小书卷”表示接受关于主的教义;“把它吃光”表示承认它;“使肚子发苦”表示这教义将因歪曲而是令人不快和困难的,因为“苦”表示被歪曲的真理(AR 411节);“在口中甜如蜜”表示对它的接受一开始是可喜和愉悦的。现用于“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所指的这教义的这些事(AR 469, 472节),表示出于承认接受主是救主和救赎主,是可喜和愉悦的;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歪曲而是令人不快和困难的。使这教义被感觉令人不快和困难的歪曲尤其在于,人们不承认主与父为一,尽管祂自己是如此教导的;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然而,这人身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因此可以说,他们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此外,虚假也从这些歪曲延续而来,或说虚假通过延续源于它们;从这些虚假中流出唯信,后来唯信又确认这些虚假。由这些虚假产生如此大的苦味和内在厌恶,以至于他们死后甚至不能出于思维上的承认提及“神性人身”这个名(可参看AR 2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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