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揭秘启示录 #404

404.“海的第三部

404.“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他们中间的一切总体真理都被歪曲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379节);“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AR 398, 402节)。这些人中间的总体真理被歪曲,是因为他们只处于总体真理,不像神职人员那样知道唯信的细节;在灵界,正是由于他们中间的总体真理,他们才看似在海中;原因在于,水表示真理(AR 50节),海是它们的总体容器(AR 2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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