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04.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亵渎和随之与主的分离。“从我口中吐出去”表示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丧失了人类的生命,那里只有幻想或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由于这时人无法做好准备,以便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所以他的整个理性生命都被摧毁了,只剩下生命的终端,而当与生命的内层分离时,这生命的终端只是幻想或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详情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这本书足以让人们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被“吐出去”,因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所有东西都在胃里经过准备后,要么变成血肉,要么变成粪尿,后者与地狱相对应,而前者与天堂相对应。但从胃里吐出来的东西,是那些还没有分离,而是仍混在一起的东西。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提到“呕吐”和“呕吐物”;哈巴谷书:
喝酒,并喝醉,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荣耀。(哈巴谷书2:15-16)
耶利米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拍手。(耶利米书48:26)
以赛亚书: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27; 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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