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518.那些确认当今教会的信仰,即主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了世人的一切罪的人处于同样的虚伪敬拜;当今教会的信仰意思是,只要照着关于安抚和调解的公式祷告,每个人的罪都会被除去。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以从讲坛上以洪亮的声音和燃烧的热情说出许多关于悔改和仁爱的神圣话语或虔诚思考,但他们却认为两者在救赎方面毫无用处;因为他们所说的悔改只是指口头忏悔,所说的仁爱只是指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仁爱;而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取悦人们。主的这些话就是指这些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 23)
在灵界,我曾听到一个人这样祷告说:“我从母亲子宫里就浑身是疮,患有麻风病,是不洁的;我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完好;我不配举目仰望神;死亡和永恒的诅咒是我应得的。求你为了你的儿子怜悯我吧;用祂的宝血洁净我;所有人的救赎都仰赖您的美意;我祈求怜悯。”那些站在旁边听他如此祷告的人就问:“你怎么知道你是这样的?”他回答说:“我知道,是因为我听说过。”然后他被送到检查天使那里,在他们面前把这些话重复了一遍。经过检查,他们报告说,他指着自己所说的都是真的;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一个邪恶,因为他从不省察自己,而是认为口头忏悔后,邪恶在神眼里不再是邪恶,既因为神转眼不看它们,还因为祂已经被安抚了。因此,他从来没有感觉到任何邪恶,或说从未悔改过任何邪恶,尽管他是一个蓄意的通奸者,一个盗贼,一个狡诈的毁谤者,一心想要报复;由于他在内心和意愿中是这样,所以如果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不约束他,他在言语和行为上也会是这样。他被发现是这样后,就受到了审判,被送到地狱里的伪君子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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