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在属天意义上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真实的基督教 #492

492.对此,我补充

492.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有好几次,我听到从天上发出的关于仁之良善的话;这些话穿过灵人界,渗透到了地狱,甚至直达地狱的最深处。在它们行进的过程中,它们变成了与仁之良善截然对立的话,最后变成仇恨邻舍的话。这个迹象表明,从主发出的一切都是良善,但被地狱里的灵人变成了邪恶。一些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它们在行进的过程中变成了对立的虚假。因为正是接受形式本身将凡进入它的东西都变成了与它自身一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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