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490.神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这一点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创世记1: 10, 12, 18, 21, 25),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最后又说:“神看祂所造的一切,看哪,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乐园的原始状态也明显看出来。但邪恶起源于人,这一点从亚当随后的堕落或堕落之后的状态,即他被赶出乐园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除非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被赋予人,否则邪恶的原因就不是人,而是神了,因而神既创造了良善,又创造了邪恶。但认为神创造了邪恶是可憎、可怕的。由于神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以祂没有创造邪恶,也从未在人里面激发任何邪恶,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神在良善中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和恳求被接受;即便没有被接受,祂也不会退出。如果祂真的退出,人就会立刻死亡;事实上,他会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神没有创造邪恶,而是人自己引入了邪恶,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良善变成邪恶,从而背离神,转向自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良善的快乐仍然存在,但现在变成了邪恶的快乐;事实上,除非表面上类似前者的快乐留在他身上,否则人就不能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他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然而,死后,他会知道这一点,并对此有清晰的感知,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天堂的幸福,而对邪恶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地狱的恐怖。从上述内容明显看出,每个人都注定上天堂,没有人注定下地狱;但人若滥用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会把自己交付地狱,从而欣然享受地狱所散发的东西。因为如前所述(TCR 475-478节),每个人都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状态,从而享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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