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300.任何人的名字都不仅是指他的名字,还指他的一切品质,这一点从灵界中对名字的使用明显看出来。在灵界,没有人会保留他在这个世界上受洗时得到的名字,或从他的父亲和祖先那里得到的名字;而是每个人都根据他的性格而得名,天使则根据他们的道德和属灵生活而得名。事实上,主的这些话就是指这些天使: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 11)
以及这些话:
在撒狄,你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得胜的,我要将新耶路撒冷城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 12)
“加百列”和“米迦勒”不是天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些名字是指天上所有处于关于主的智慧并敬拜祂的人。圣言中的人名和地名都不是指人和地方,而是指教会事物。此外,在自然界,一个名字不仅是指人的名字,还指他的性格或性质,因为人的性质和他的名字紧密相连。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习惯说,“他是为了他的名或名声而这样做”,或说“这个人大名鼎鼎,或有好名声”,意思是说,他因他身上的品质而闻名,如天赋、学问和功绩等等。众所周知,人若贬低和诽谤某个人的名字,就是在贬低和诽谤他的生活行为。这两者在观念上是联系在一起的,他的名声由此被摧毁。同样,人若极不尊敬地叫出一个国王、贵族、公爵,或任何伟人的名字,也是在羞辱他的威严和尊严。再者,人若用轻蔑的语气提到某个人的名字,同时也是在蔑视他的生活行为。这适用于每个人。根据所有国家的法律,玷污和中伤一个人的名字是违法的,因为一个人的名字就意味着他的性质和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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