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8.在属灵意义或灵义上,神的名字是指教会基于圣言所教导的一切,主通过这一切被求告和敬拜。合起来的这一切就是神的名字。因此,“妄称神的名”是指将这些事物引入闲聊、说假话、撒谎、欺骗、巫术或咒语中;因为这也是在辱骂和亵渎神,因而辱骂和亵渎祂的名字。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圣言和教会从圣言中所拥有的任何东西,因而一切敬拜,都是神的名;以赛亚书:
从日出之地,我的名必被求告(以赛亚书41:25; 26:8, 13)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人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向我的名烧香。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6, 11, 13, 14, 18; 16:2, 6, 11, 16, 18)
也就是说,祂要在那里建立对祂的敬拜。马太福音:
耶稣说,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相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众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启示录:
主说,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神的名字都是指从神发出的神性,祂通过这神性被敬拜。然而,耶稣基督这个名字是指救赎的一切和祂教义的一切,因而是指拯救的一切。“耶稣”是指通过救赎来拯救的一切,“基督”是指通过祂的教义来拯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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