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70.由此可见,新教和改革宗教会所拥有的圣言通过属灵交流光照所有民族和人民;此外,主规定,地上要始终有一个教会,就是阅读圣言,由此认识主的地方。因此,当天主教徒几乎完全弃绝圣言时,按照主的圣治,宗教改革运动就发生了。因此,圣言可以说从它的隐藏之地被取出来,并投入使用。事实上,当圣言被犹太民族完全歪曲和玷污,不再是圣言,或变得毫无效果时,主乐意从天上降下来,作为圣言来应验它,从而恢复并重建它,再次将光赐予地上的居民,正如主所说的那样:
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坐在死荫地区的人出现。(以赛亚书9:2; 马太福音4:1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