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32.对那些出于虚假宗教的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尤其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因关注自己的荣耀和世俗的财富而如此行的人来说,与此相反的事会发生。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好像出现在黑夜的阴影或昏暗中,而虚假好像出现在白天的光中。他们阅读真理,却看不到它们,即便看到真理的影子,也会歪曲它们。他们就是主所说的人:
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4, 15)
因此,在与教会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们的光是纯属世的,他们的心智视野就像一个在床上醒来时看到幽灵之人的视野,或像一个梦游者的视野,他以为自己是醒着的,其实睡得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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