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8.在属灵意义或灵义上,神的名字是指教会基于圣言所教导的一切,主通过这一切被求告和敬拜。合起来的这一切就是神的名字。因此,“妄称神的名”是指将这些事物引入闲聊、说假话、撒谎、欺骗、巫术或咒语中;因为这也是在辱骂和亵渎神,因而辱骂和亵渎祂的名字。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圣言和教会从圣言中所拥有的任何东西,因而一切敬拜,都是神的名;以赛亚书:
从日出之地,我的名必被求告(以赛亚书41:25; 26:8, 13)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人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向我的名烧香。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6, 11, 13, 14, 18; 16:2, 6, 11, 16, 18)
也就是说,祂要在那里建立对祂的敬拜。马太福音:
耶稣说,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相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众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启示录:
主说,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神的名字都是指从神发出的神性,祂通过这神性被敬拜。然而,耶稣基督这个名字是指救赎的一切和祂教义的一切,因而是指拯救的一切。“耶稣”是指通过救赎来拯救的一切,“基督”是指通过祂的教义来拯救的一切。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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