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85.“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否则,看见真理的光照肯定不再赐予他们。“很快”表示肯定(AR 4, 947节);“灯台”表示光照方面的教会(AR 43, 66节)。因此,“把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移除光照,叫他们看不见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最终再也看不见它们。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AR 82节)可推知,即:如果主要或首先关注的是教义的真理,那么这些真理的确能被知道,但却不能出于属灵情感从内层被看到和热爱,因此它们会逐渐消失;因为出于真理自己的光看真理就是出于人的内在心智看它们,这内在心智被称为属灵心智,通过仁爱被打开;当它被打开时,光和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就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这会产生光照。一个处于这种光照的人一读到或听到真理就承认它们;而一个属灵心智没有打开的人,也就是一个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则不然,无论他如何处于教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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