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67.普世观念或普世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是这样:自永恒而来的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是为了能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凡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了。
之所说普世观念或普世形式,是因为这是信仰的共性,信仰的共性就是那必须在信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若非主降世,没有凡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主降世是为了能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确实将它移除了;因此,祂征服了地狱,使它归入秩序,并服从于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将人身与它所来自的神性合一,从而征服地狱;祂以这种方式使地狱保持在秩序和对祂的服从中,直到永远。由于这两件事中的每一件都只有通过试探,甚至直达它们的极限才能实现,它们的极限是十字架受难,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关于主的信仰共性。
就人而言,基督教信仰的共性是信主;因为与主的结合通过信祂实现,而救赎通过结合实现。信祂,就是对祂会拯救拥有信心,并且由于除了生活良好的人外,没有人能有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的意思。
前面具体论述了基督教信仰的这两个共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论述了关于主的第一个共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爱和信仰篇》,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论述关于人的第二个共性;在对启示录的解释中,我们论述了这两个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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