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妄称耶和华神的名”不仅是指妄称这个名字,还指在各种谈话中滥用它,尤其在说假话或谎言中,在没有必要或毫无用处的宣誓,或为了摆脱邪恶意图指责的宣誓(即纯粹是咒语的誓言)中,在巫术和念咒中。然而,在加冕礼、神职人员就职典礼,或就任受托职务中,以神及其神圣、以圣言或福音而宣誓,不是妄称神的名,除非宣誓的人后来打破了他的约定,或认为他的承诺是不可能的,或是毫无意义的而加以弃绝。神的名是神圣本身,故必然经常用于教会的圣事,如祷告、赞美和一切敬拜,以及关于教会主题的讲道和著述。这是因为神在宗教的一切事物中;当祂被正式或庄严地求告时,祂就通过祂的名字而同在,并垂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而神圣化。耶和华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这一点从这个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不敢,并且现在也不敢直呼耶和华的名字;因他们的缘故,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都不想用这个名,而是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这从转成新约的旧约的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耶和华(如马太福音22:37; 路加福音10:27; 对比申命记6:5,以及其它经文)。耶稣这个名字同样是神圣的,这一点从使徒的话清楚可知,即:
叫一切在天上的和地上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此外,地狱里的魔鬼不能说出这个名字。神有许多名字都是不可妄称的,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
574.一切理性都表明,人必须重生,因为他生在源于父母的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存在于他的属世人中,而属世人本身与属灵人截然对立。然而,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尽管他不会进入天堂,除非他变得属灵,而他只有通过重生才能变得属灵。由此必然可以推知,属世人及其欲望必须被控制、征服和翻转过来;否则,人无法靠近天堂一步,而是越来越深地沉入地狱。凡相信自己生在各种邪恶中,承认良善和邪恶的存在和对立,相信死后的生命、天堂和地狱,并且邪恶构成地狱,良善构成天堂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就其本身而言,属世人在性质上与动物没有任何不同。就其意愿而言,他的确就像野兽;但就其理解力而言,他又不同于动物;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意愿的欲望之上,不仅能看到它们,还能控制或约束它们。因此,人能出于理解力思考,出于思维说话,而这是动物不能做到的。
人天生是什么样,他若没有重生,又会是什么样,可从各种凶猛的动物看出来。他将是老虎、黑豹、花豹、野猪、蝎子、狼蛛、毒蛇、鳄鱼等等。因此,如果他没有通过重生变成绵羊,那么他只会是地狱里的魔鬼当中的一个魔鬼。在这种状态下,这些人若不受国家法律的约束,会不会因与生俱来的凶猛而彼此冲撞、互相攻击和屠杀,甚至互相掠夺最后一件衣服呢?人类当中有多少人不是天生的萨梯和普里阿普斯,或淫荡的生物,或四足蜥蜴呢?如果不重生,在这些人当中,谁不会变成猿猴呢?唯一让他们上升到那么远的,是他们为了掩盖他们的内在而培养的外在道德,或说一个人为了掩盖他的内在而培养的外在道德,促成了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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