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妄称耶和华神的名”不仅是指妄称这个名字,还指在各种谈话中滥用它,尤其在说假话或谎言中,在没有必要或毫无用处的宣誓,或为了摆脱邪恶意图指责的宣誓(即纯粹是咒语的誓言)中,在巫术和念咒中。然而,在加冕礼、神职人员就职典礼,或就任受托职务中,以神及其神圣、以圣言或福音而宣誓,不是妄称神的名,除非宣誓的人后来打破了他的约定,或认为他的承诺是不可能的,或是毫无意义的而加以弃绝。神的名是神圣本身,故必然经常用于教会的圣事,如祷告、赞美和一切敬拜,以及关于教会主题的讲道和著述。这是因为神在宗教的一切事物中;当祂被正式或庄严地求告时,祂就通过祂的名字而同在,并垂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而神圣化。耶和华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这一点从这个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不敢,并且现在也不敢直呼耶和华的名字;因他们的缘故,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都不想用这个名,而是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这从转成新约的旧约的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耶和华(如马太福音22:37; 路加福音10:27; 对比申命记6:5,以及其它经文)。耶稣这个名字同样是神圣的,这一点从使徒的话清楚可知,即:
叫一切在天上的和地上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此外,地狱里的魔鬼不能说出这个名字。神有许多名字都是不可妄称的,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
IX.当在主神救主面前认罪,然后祈求帮助和力量来抵制邪恶
538.当靠近主神救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是救赎主和救主,全能、全知、全在、怜悯本身,以及公义都属于祂;还因为人是祂的创造物,教会是祂的羊圈;又因为在新约,祂经常吩咐人们要靠近、敬拜和崇拜祂。祂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吩咐,要唯独靠近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可找着草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丰盛。我是好牧人。(约翰福音10:1, 2, 9-11)
人不可“从别处爬进去”,是指他不可靠近父神,因为父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是不可接近的,与祂结合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祂自己降世,使自己变得可见,可接近,与祂结合也是可能的;这样做只是为了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在思维上,神作为一个人被靠近,否则关于神的一切观念都会灭亡,就像当视线指向宇宙,也就是指向空洞的虚无,或自然界,或自然界中可见的东西时,它会崩塌一样。
自永恒就为一的神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一点从主救主的诞生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祂是由至高者的能力通过圣灵成孕的,因此祂的人身是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由此可知,祂的灵魂是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因为神是不可分割的;由此出生的人身就是父神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4, 35)。由此也可知,当靠近主神救主时,也就靠近了父;因此,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祂回答他说:
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关于这些要点,详情可参看关于神、主、圣灵和三位一体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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