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妄称耶和华神的名”不仅是指妄称这个名字,还指在各种谈话中滥用它,尤其在说假话或谎言中,在没有必要或毫无用处的宣誓,或为了摆脱邪恶意图指责的宣誓(即纯粹是咒语的誓言)中,在巫术和念咒中。然而,在加冕礼、神职人员就职典礼,或就任受托职务中,以神及其神圣、以圣言或福音而宣誓,不是妄称神的名,除非宣誓的人后来打破了他的约定,或认为他的承诺是不可能的,或是毫无意义的而加以弃绝。神的名是神圣本身,故必然经常用于教会的圣事,如祷告、赞美和一切敬拜,以及关于教会主题的讲道和著述。这是因为神在宗教的一切事物中;当祂被正式或庄严地求告时,祂就通过祂的名字而同在,并垂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而神圣化。耶和华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这一点从这个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不敢,并且现在也不敢直呼耶和华的名字;因他们的缘故,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都不想用这个名,而是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这从转成新约的旧约的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耶和华(如马太福音22:37; 路加福音10:27; 对比申命记6:5,以及其它经文)。耶稣这个名字同样是神圣的,这一点从使徒的话清楚可知,即:
叫一切在天上的和地上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此外,地狱里的魔鬼不能说出这个名字。神有许多名字都是不可妄称的,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
II.如今被说成是先于信仰、随后是福音安慰的悔罪,不是悔改
512.改革宗基督教界教导说,有一种他们称之为悔罪的焦虑、痛苦和恐惧会临到即将重生的人。在这些人身上,它先于信仰,随后是福音的安慰。他们声称,这些人身上的这种悔罪源于对神的公义愤怒和随之而来的永恒诅咒的惧怕;由于亚当的罪和由此产生的人向恶的倾向,这永恒的诅咒粘附在每个人身上,或说是每个人所固有的。他们说,没有这种悔罪,将主救主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人的信仰就不会被赐予;但那些获得这种信仰的人会得到福音的安慰,这安慰就是,他们无需自己的任何合作就会称义,也就是说,被更新、重生和成圣,因而从诅咒的状态转到永恒幸福的状态,即永生。但关于这种悔罪,接下来要考虑几个问题:(1)它是悔改吗?(2)它有什么价值吗?(3)它真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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