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人若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取了人样式的耶和华神自己外的别神,就犯下了违反第一条诫命的大罪。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之人,也犯下了违反它的大罪。随着这些人日益认同这个错误,他们会变得越来越属世和物质化,最终不能从内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聆听并接受它,他们也会以谬误玷污并掩盖之。因此,他们好比那些住在房子底层或地下室的人,听不到住在二楼或三楼的人在说什么,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挡了声音的传播。
人的心智类似一幢三层建筑,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位神之人居于最底层,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可见人形的一位神,且祂就是主神救主之人居于第二和第三层。人若依赖感官、沉浸于肉体,成为纯属世的,那么就其自身而言,他就成了十足的动物。唯一不同的是,他能说话和推理。他就像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或狼;事实他还能扮绵羊,不过,扮绵羊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若不通过世俗的观念,就无法对神性真理形成任何概念,而世俗观念皆出于感官谬误,因为他无法将其心智提升到感官层面之上。结果,其信之教义好比糠秕做成的粥,他却视之为美味;还好比先知以西结受命将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粪或牛粪混在一起,用以为自己作面包和饼,从而象征教会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境况(以西结书4:9)。基于和建立在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的信仰之上的教会教义,也是同样的情形。
谁都不难看出,若这样的信仰被涂上真实的颜色,呈现为可见的图像,它将何等怪诞。这就像是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头戴皇冠、手持权杖,很是威严;第二个右手托着一本书(圣言),左手拿着一个血迹斑斑的金十字架;第三个则长有双翅,单腿站立,好像就要离开,开始行动。这幅图像上面还有一行题词:这三个位格(persons)或三个神是一个神。倘若看到它,任何一个智者都会对自己说:“哦,天哪,这是什么幻觉!”但是,若他看到的图像是一位神性位格,头上环绕天堂的光线,上有题词:这是我们的神,祂集创造者、救赎主、再造者于一身,因此是救主,那他的说法截然不同。这位智者岂不会亲吻这个图像,将其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见它,他自己及其妻儿佣仆无不欢欣鼓舞。
506.“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他们已经把它们定罪,并将继续把它们定罪,或已经诅咒它们,并将继续诅咒它们。“尸首”在此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如前所述(AR 505节等);“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弃绝它们,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放在坟墓里”或“埋葬”表示复活和生命的延续,那时,从地上所取的物质材料,因而那些尘世的,由此而不洁的东西都归于大地;因此,“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表示继续留在尘世和不洁之物中,因此被弃绝,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正因如此,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个条例:那些被视为受了诅咒或被定罪的人要被赶出去,不得埋葬,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论到他们如此说,他们必死于极重的死症,无人哀哭,不得埋葬;必在地面上像粪土;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4)
又:
说假预言的先知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耶利米书14:16)
又:
到那日,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从坟墓中取出来;它们必不再被收殓,不再埋葬,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2)
列王纪:
田里的狗吞吃耶洗别,无人埋葬。(列王纪下9:10)
以赛亚书:
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好像可憎的枝子;又像脚下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9, 2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32-33; 22:19; 7:32-33; 19:11-12; 列王纪下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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