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6

296.所有承认并敬

296.所有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在人形式中的耶和华神自己以外的别神之人,都犯了违犯这第一诫的罪。那些说服自己相信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的人,也犯了违犯它的罪。随着他们确认这个错误,他们变得越来越属世和肉体化,最终不能从内在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听到并接受它,他们仍会用谬误来玷污和掩盖它。因此,他们可以比作那些住在房子的最低层或地下室,因而听不见二楼或三楼的人交谈的人,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止了声音传到他们那里。

人的心智就像一座三层的房子,那些确认支持来自永恒的三个神的人在最低层,而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一个可见人形的一位神,祂就是主神救主的人在第二层和第三层。由于感官和肉体人是纯属世的,就其自身而言,完全是动物,与野兽的不同之处仅在于能够说话和推理,所以他就像一个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他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子或狼;他甚至能扮羔羊或绵羊,但这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只从世界上的事物中,因而从感官谬误中想到神性真理,因为他不能将他的心智提升到它们之上。因此,他的信之教义可以比作糠秕做成的粥,他却食之如美味;或者,它就像先知以西结被吩咐用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或牛的粪便混合作成的饼和烙饼(以西结书4:9等),好叫他可以代表诸如在以色列民族中间的那种教会。在对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信仰或观念上所建立并发展的教会教义也是如此。

如果这种信仰按它本来的样子呈现在眼前,谁看不出其性质的怪异?例如,如果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人以权杖和皇冠为标志,第二个人右手拿着一本书,即圣言,左手拿着一个溅了血的金十字架,第三个人则长着一双翅膀,单脚站立,准备飞出去行动;在这三个人上面刻着:“这三个人虽是三个神,却是一个神。”看到这样的画面,有哪个智者不会对自己说:“唉,这是什么幻觉!”但如果他看到的画面是一个神性位格,头上环绕着天堂的光线,上面刻着:这是我们的神,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因而是救主,那么他就不会说这种话了。难道这位智者不会亲吻这幅画,把它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到它,他自己的心智,以及他妻儿和仆人的心智就欢喜快乐吗?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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