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5

295.这条诫命的属

295.这条诫命的属天之义是:主耶和华是无限、无穷无尽和永恒的;祂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祂是首先和末后的;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永在的那一位。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说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从而是生命本身;祂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万有从祂而来。

揭秘启示录 #892

892.“杀人的、淫

892.“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表示所有轻视十诫,没有避开那里所提到的任何邪恶如罪,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至于十诫中的这四诫,即“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在其三重意义,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2-91节);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解释它们。但取代第七诫“不可偷盗”的,是此处所提到“行邪术的和拜偶像的”;“行邪术的”表示那些寻求真理,却歪曲它们以确认虚假和邪恶的人,如那些接受“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这一真理,利用它来确认唯信的人所行的,因为这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至于“邪术”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462节)。“拜偶像的”表示那些不是出于圣言,因而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自我聪明而建立敬拜,或处于敬拜的人(AR 459节),如那些根据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而不是根据主的任何话来捏造教会的普遍教义的人所行的,这同样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说谎话的”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AR 9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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