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还有一层属世之义: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这种做法可见于亚洲和各周边国家。异教徒的很多神只不过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在雅典和罗马则有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圣力量,最后被当成了神。他们还将活人奉为神,这可从大流士照玛代的禁令清楚看出来。这禁令说,三十日内禁止任何人在王以外向神求什么;否则,必被扔进狮子坑内(但以理书6:8-28)。

揭秘启示录 #583

583.“又有权柄赐

583.“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教导并实行这教义的邪恶和虚假的范围或机会,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说夸大亵渎话的权柄,也就是教导并实行前面(AR 582节)所提到的邪恶和虚假的权柄;“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如前所述(AR 489节);“三天半”(AR 505节)和“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AR 562节),以及“一千二百六十”(AR 491节)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就是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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