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真实的基督教 #263

263.很少有人明白

263.很少有人明白主是如何成为圣言的,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尽管主能通过圣言光照和教导人,但祂不能因此被称为圣言。然而,要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并且每个人都因此而与众不同。由于意愿是爱的容器,因而是这爱的一切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而是属于这智慧的真理的一切的容器,所以可推知,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或也可说,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人之所以是一个人,没有其它原因,而且人里面也没有其它东西是人。就主而言,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成就圣言中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而成为这一切。因为只思考真理、只说真理的人就成为这真理;只意愿良善、只实行良善的人就成为这良善。由于主成就了包含在圣言中的一切神性真理和一切神性良善,无论在属世意义上,还是在属灵意义上,所以祂成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成为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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