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真实的基督教 #248

第9节 在圣言的每一

第9节 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248.迄今为止,人们还没有认识到,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们也不可能看到这一点,因为直到现在,圣言的灵义还没有被揭示出来,只有通过灵义才能看到这婚姻。事实上,圣言里面有两层意义,就隐藏在圣言的字义中,这两层意义被称为属灵意义(或灵义)和属天意义。圣言的这些内在内容在属灵意义上主要与教会有关,在属天意义上主要与主有关。再者,这些内容在属灵意义上与神性真理有关,在属天意义上与神性良善有关。因此,圣言里面有这样的婚姻。但这一点只对那些从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知道这些话和名字的含义之人来说,是明显的;因为有些话和名字适用于良善,有些适用于真理,有些适用于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因此,人若不知道它们的含义,就无法看到在圣言的细节里面的婚姻。这就是为何直到现在,这个奥秘都没有被揭示出来。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这样的婚姻,所以双重表达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它们看起来就像是同一件事的重复。然而,它们不是重复,而是其中一种表达与良善有关,另一种表达与真理有关;这两种表达合起来构成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从而将它们合而为一。圣言的神性神圣性也由此而来;因为在每一个神性作为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并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说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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