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7

SS47.圣言的外在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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