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1

291.这是第一诫的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揭秘启示录 #599

599.“甚至在人面

599.“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表示证明他们的虚假是天上的真理,接受它们的人会得救,不接受的人则灭亡。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最大的迹象是由从天降下的火产生的;当有人证明真理时,古人当中的一句确认的俗语由此而来,即:他们可以从天上降下火来为它作见证;这句俗语表示他们甚至能作见证到这种程度。真理也通过从天上降下的火来证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利未记:
亚伦所献的燔祭被天上来的火烧尽了。(利未记9:24)
以利亚所献的燔祭也是如此(列王纪上18:38)。
“从天降下的火”在反面意义上是见证他们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并将灭亡的征兆;但这火是烧灭的火;如:
烧灭亚伦的两个儿子的天火。(利未记10:1-6)
烧灭二百五十人的火。(民数记26:10)
直烧到营地边界的火。(民数记11:1-4)
以利亚两次烧灭王所差遣的五十人的火。(列王纪下1:10, 12)
从天上降与所多玛的火与硫磺。(创世记19:24, 25)
从天上降下、烧灭那些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之人的火。(启示录20:9)
门徒向不悔改的人发怒,对耶稣说,主啊,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吗?(路加福音9:54)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从天降下的火”表示一个见证,事实上一个证明,证明真理是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证明虚假是真理,如此处。“火”也表示属天之爱,因而表示对真理的热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因而表示对虚假的热情(AR 468, 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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