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558.“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就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示对那些处于唯信的内在和外在,由此处于生活邪恶之人的哀悼,因为他们的同类从天堂被扔到灵人界,由此与地上的人结合,出于对新教会的仇恨而煽动他们坚持自己的虚假和随之而来的邪恶。“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表示对教会中那些处于唯信教义之人的哀悼;“祸”表示哀悼(AR 416节);“住在(其)上的”表示教会中那些其教义是唯信的人;“地”是指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海”是指那些处于其外在的人(AR 470节);“大怒”表示对新教会的仇恨,因为它反对“妇人”(AR 525节);“下到他们那里去了”表示下到灵人界的人那里,由于这些人与地上的人结合,所以它也表示下到地上的这些人那里。龙从天堂被扔到灵人界,那里的人与地上的人结合(参看AR 552节)。
“龙”在此被称为“魔鬼”,因为所指的是那些因这异端而处于生活邪恶的人;那些照其信仰的这一信条,即:怀着对父神的信心祈祷的人没有罪,即便他们有罪,这些罪也被赦免了而生活的人,就因这异端而处于生活的邪恶。所有这样的人都因不反省自己而不知道自己里面的任何罪,最终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罪(可参看AR 531节)。“龙”和“魔鬼”一样,是指那些处于其欲望的邪恶之人(AR 550节)。每个人都与灵人界里的人结合,因为就其心智的情感和由此发出的思维而言,人就是一个灵;因此,就这些情感和思维而言,他不断与那些处于类似情感,由此处于类似思维的灵人结合。这种结合是这样:如果这种纽带被打破片刻,人就会仆倒死亡。迄今为止,教会对此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人死后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因而是他自己的仁和随之而来的信,没有人能成为与仁分离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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