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1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684

VI.洗礼的第三个功

VI.洗礼的第三个功用,即最终的功用,是人可以重生

684.这是洗礼为之设立的功用本身,因而是最终的功用。这是因为真正的基督徒知道并承认,主耶稣基督是救赎主,并因是救赎主,所以也是重生者。救赎与重生构成一体,这一点可见于关于改造与重生那一章的第3节(TCR 579-582节)。此外,基督徒拥有圣言,圣言明确、充分地描述了重生的方法,这些方法就是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这与主所说的是一致的,即:祂用圣灵与火施洗(马太福音3:11; 马可福音1:8-11; 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两者都从主发出(TCR 579-582节)。“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关于圣灵那一章(TCR 139-140节);“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揭秘启示录》(395, 468节)。主通过这两者实现一切重生。主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福音3:13-17; 马可福音1:9; 路加福音3:21, 22)。祂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祂可以为将来设立洗礼,并作为榜样走在前头,还因为祂荣耀了祂的人身,把它变成了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把他变成属灵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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