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47.你若正确理解这些事,就可以看到,宇宙是一件从初至末连贯起来的作品,因为它是一件将目的、原因和结果保持在牢不可破的联系中的作品。由于每一种爱里面都有一个目的,一切智慧里面都有通过居间原因而对这个目的的促进,结果,即功用,通过这些原因而实现,所以可知,宇宙是一件包含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功用的作品,因而是一件从初至末都完全连贯起来的作品。每个人在获得宇宙创造的总体概念,并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它的细节时,都如在一面镜子中那样看到,宇宙是由永恒的功用构成的,这些功用通过智慧产生,由爱主动发起;因为细节会调整自己,以适应自己的总体,而总体则有序排列它们,或说按它们在其中和谐一致的形式排列它们。下文会以多种方式来说明,事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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