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1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267

第13节 由于圣言,

第13节 由于圣言,甚至连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拥有光

267.与天堂的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地上某个地方有一个拥有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教会;因为主是天地之神,没有祂,就没有救恩。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实现(可参看TCR 234-239节)。只要有一个拥有圣言的教会就足够了,哪怕这个教会是由相对较少的人组成的;然而,主通过圣言而在全世界同在,因为天堂与人类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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