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232.对那些出于虚假宗教的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尤其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因关注自己的荣耀和世俗的财富而如此行的人来说,与此相反的事会发生。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好像出现在黑夜的阴影或昏暗中,而虚假好像出现在白天的光中。他们阅读真理,却看不到它们,即便看到真理的影子,也会歪曲它们。他们就是主所说的人:
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4, 15)
因此,在与教会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们的光是纯属世的,他们的心智视野就像一个在床上醒来时看到幽灵之人的视野,或像一个梦游者的视野,他以为自己是醒着的,其实睡得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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