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0

290.人若不知道圣

290.人若不知道圣言的性质,根本就认识不到无限就包含在圣言的每一个最小细节中,也就是说,圣言包含无数事物,以致连天使都无法穷尽它们。其中每一样事物都好比一粒种子,能从地里生长为一棵大树,并产出大量种子,这些种子又长成大树,这些树一起形成一个园子,它们的种子转而再形成其它园子,依此类推,直至无限。主的圣言在其最小细节上就是如此,十诫尤其如此。因为十诫教导爱神爱邻,这是整部圣言的简要概括。这就是圣言的性质,主也以这样的比喻教导了这一点:
神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上。(马太福音13:31,32;马可福音4:31;路加福音13:18,19;以西结书17:2-8)
属灵种子、或真理的无限就在于圣言中,这一点从天使的智慧可以看出来,因为他们的智慧全都来自圣言。这智慧在天使里面会增长到永远,他们会变得越来越智慧,也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智慧永无止境,并发觉他们仅仅在智慧的入口处,甚至无法抵达主神圣智慧的最细微部分。他们称这神圣智慧为无底洞或深渊(bottomless 或great deep)。既然圣言来自这无底洞或深渊,因为它来自主,那么显然,圣言的每一部分都包含一种无限。

揭秘启示录 #578

578.“全地都希奇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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