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0

290.除非一个人知

290.除非一个人知道圣言的性质,否则他根本不明白,圣言的每一个最小细节里面都有一个无限,也就是说,它包含无数事物,就连天使也无法穷尽。它里面的一切都可以比作一粒种子,它能从地里长出一棵大树,并产出大量种子,这些种子可以长出同样的大树,这些树一起形成一个园子,从这个园子的种子中又可以形成其它园子,以此类推,直到无限。主的圣言在其最小细节上都是如此,十诫尤其如此;因为十诫教导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故是整部圣言的简要概括。主通过以下比喻也教导,这就是圣言的性质:

神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它原比所有的种子都小;但等它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子上。(马太福音13:31, 32; 马可福音4:31, 32; 路加福音13:18, 19; 也可对比以西结书17:2-8)

这就是圣言中的属灵种子或真理的无限,这一点可从天使的智慧看出来,天使的智慧都来自圣言,并在天使里面增长到永恒。他们变得越智慧,就越清楚地看到,智慧是没有止境的;他们也清楚地感知到,他们仅仅在智慧的外院或门厅,甚至无法达到主的神性智慧的最小细节,他们将这神性智慧称为无底深渊。既然圣言来自这无底深渊,因为它来自主,那么很明显,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一种无限。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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