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9

289.就属灵和属天

289.就属灵和属天之义而言,十诫普遍包含了教义与生活的一切戒律,因而包含了信与仁的全部。这是因为圣言字义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总体上的还是每个部分的,都包含两层内义,一个是所谓的属灵之义,一个是所谓的属天之义。这些意义包含神圣真理及其自己的光,并神圣良善及其自己的热。由于圣言无论就总体每个部分而言都是如此,故十诫的每一条必须按属世、属灵和属天这三层意义来诠释。从我在关于圣经或圣言那一章所说明的(193-208节)可以看出圣言具有这样的性质。

揭秘启示录 #575

575.“那龙将自己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这异端因平信徒对它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AR 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AR 567节),他们不是从自己那里说话,而是从他们的老师那里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所以很明显,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这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所表示的,也是接下来的话,即“他们都拜把权柄给了兽的那龙”(启13:4)所表示的。“龙”通过他们而盛行并掌权,尤其通过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理解力要服从信仰;信仰不是被理解的;在属灵事物上,对被理解的某种东西的信仰是理智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会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因神性事物而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平信徒以为他们知道这些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从他们口中被吸收或接受。“能力”表示盛行或影响;“宝座”表示掌管;“大权柄”表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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