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9

289.十诫在属灵和

289.十诫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普遍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戒律,因而包含了信仰和仁爱的一切,因为圣言在字义的一切部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上,都隐藏着两层内在意义,一层内在意义被称为属灵意义或灵义,另一层内在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在其光中的神性真理和在其热中的神性良善就在这两层意义中。由于圣言在其总体和每个部分上都具有这种性质,或说都是如此构成的,所以十诫必须按照这三层意义来解释,这三层意义被称为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圣言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圣经或圣言那一章(TCR 193-208节)所说明的看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18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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