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9.十诫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普遍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戒律,因而包含了信仰和仁爱的一切,因为圣言在字义的一切部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上,都隐藏着两层内在意义,一层内在意义被称为属灵意义或灵义,另一层内在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在其光中的神性真理和在其热中的神性良善就在这两层意义中。由于圣言在其总体和每个部分上都具有这种性质,或说都是如此构成的,所以十诫必须按照这三层意义来解释,这三层意义被称为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圣言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圣经或圣言那一章(TCR 193-208节)所说明的看出来。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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