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揭秘启示录 #765

765.启18:8.

765.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表示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时,对他们所行邪恶的惩罚会回到他们身上,这些惩罚就是死亡、悲哀和饥荒:死亡是地狱的生命和因统治被推翻的内在痛苦;悲哀是因贫穷和困苦取代富裕的内在痛苦;饥荒是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因此”是指这一事实:“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如刚才所解释的(AR 764节)。“一天之内”表示最后审判之时,这个时间也被称为“审判之日”。“灾殃”表示对他们在世上所行邪恶的惩罚,那时,这些邪恶会回到他们身上。“死亡”表示地狱的生命和因统治被推翻的内在痛苦,这在前面被称为折磨(AR 763节);稍后我们会说一说这种死亡。“悲哀”表示因贫穷和困苦取代富裕的内在痛苦,如前所述(AR 764节)。“饥荒”表示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没有对功用的爱,除非为了自我的人就进入这三种灾殃或惩罚。这些人心里也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谨慎和自然界。来自这个民族的其他所有具有这种性质,但没有在自己里面深入思考的人都是偶像崇拜者。从前面(参看AR 323节)可以看到,被称为“饥荒”的灾殃或惩罚,表示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
诚然,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理性,即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仍留在死后的每个人身上。然而,那些在世上出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充满宗教虚假的人,死后不愿意理解真理;不愿意可以说就是不能。出于不愿意的这种不能就在所有这些人中间,并由此增长,他们出于为了统治而对虚假的欲望的快乐,不断充满新确认的虚假,从而在理解力上变成纯粹的虚假,并永远保持。在耶利米书,关于巴别的这些话也有类似含义:
你们的母亲大大羞愧,生你们的已满面羞惭;看哪,结局必是旷野、旱地和沙漠;因耶和华的忿怒,必无人居住,要全然荒废;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必受惊骇,又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2, 1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