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548.启12:7.“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表示前教会的虚假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战争(AR 500节),因为在天堂,别的战争不能发生,可以说这种战争在那里已经爆发了;一旦天堂由天使形成,战争也不能在那里发生;但它发生在“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关于“先前的天”,可参看那里给出的解释;因为那个天因对龙及其使者的最后审判而过去了,这也由“龙被摔下去”、“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至于“龙”所指的、即将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的虚假是什么,可参看前文(AR 537节)。“米迦勒”不是指任何天使长,“加百列”和“拉斐尔”也不是指天使长,而是指天上的事工;那些从圣言确认,主就是天地之神,父神与主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人们当照十诫生活,然后人们才拥有仁与信的人从事“米迦勒”所表示的事工。但以理书(10:13, 21; 12:1)也提到“米迦勒”;他是指同样的事工,这一点从但以理书9-11章,以及12章最后几节明显看出来。而“加百列”是指那些从圣言来教导耶和华降世,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和神性之人的事工;因此,向马利亚宣告这一点的那位天使被称为“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26-35)。那些从事这些事工的人在天上也被称为“米迦勒”和“加百列”。“天使”(或使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天使天堂,以及天使社群(可参看AR 5, 65, 258, 342, 344, 415, 465节);但在此表示一种事工,因为经上按名提到他们;在但以理书,米迦勒被称为“首领”;在圣言中,“首领”表示主要真理,“王”表示真理本身(AR 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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