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411.“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表示由于对圣言真理的歪曲,许多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的灭绝。“许多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为人凭他里面的属灵生命而被称为“活的”,因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而被称为“死的”;“(死于)水,因水变苦”表示因被歪曲的圣言真理;“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409节)。“苦”之所以表示被歪曲的东西,是因为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味,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AR 410节)。
对一个基督徒来说,属灵生命只来自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但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人照其宗教的虚假来理解和看待它们时,他里面的属灵生命就被灭绝了。原因在于,圣言与天堂相通;因此,当人阅读圣言时,其中的真理就升到天堂,依附在这些真理上,或与它们结合的虚假则趋向地狱;因此就有了撕裂,这种撕裂灭绝了圣言的生命。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虚假的人身上,不会发生在那些没有确认它们的人身上。我曾目睹这些撕裂,并听到刺耳的声音,就像壁炉中的木头被火烧裂的声音。
在以下经文中,“苦”也表示被歪曲的东西;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5:20)
又:
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9)
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的被吃的小书卷(启示录10:9, 10)所表相同。这段经文也所表相同:
他们到了玛拉,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耶和华指示他一块木头,他把木头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出埃及记15:23-25)
在圣言中,“木头”表示良善。这段经文同样所表相同:
野葫芦被放在汤里,先知门徒因此喊着说,锅中有致死之物,以利沙撒面,就治好了。(列王纪下4:38-41)
“面”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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