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331.“见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中间完全改变,以及恐惧。“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因为“地”表示教会(AR 285节);还因为在灵界,无论在何处,当教会的状态败坏,有了一个改变时,就会有一场地震;由于这是他们毁灭的前奏,所以他们陷入恐惧。因为在灵界,地在外表上就像自然界的地(AR 260节);但由于灵界的地和那里的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改变是照着居民当中的教会状态而发生的;当教会的状态败坏时,地会震动、战抖,甚至下沉,离其本位。当最后的审判即将发生,并且正在发生或完成时,情况就是这样,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地震”,地的“震动”、“动摇或摇撼”、“战抖或离其本位”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多处必有瘟疫、饥荒和地震。(马太福音24:7; 马可福音13:8; 路加福音21:11)
这话论及最后的审判。以西结书:
我在怒火中说;那日必有大地震,地面上的众人都必战栗,诸山必被推倒。(以西结书38:18-20)
启示录:
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启示录16:18)
以赛亚书:
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愤恨中,我必使天动摇,地也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以赛亚书:
地的根基也动摇了,地大大震动,其罪过在它上头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诗篇: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震动,山的根基也战抖。(诗篇18:7)
那鸿书:
大山在耶和华面前震动,磐石也倾覆。(那鸿书1:5, 6)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10:10; 49:21; 约珥书2:10; 哈该书2:6-7; 启示录11:19等)。不过,要明白,这些事发生在灵界,而不是发生在自然界;它们在这方面表示诸如前面所解释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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