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176.“看哪,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表示天堂向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敞开。“一个敞开的门”表示准许进入或入口,这是显而易见的。经上说,这门向那些属于非拉铁非教会的人敞开,是因为该教会是指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主向他们敞开天堂。关于这个主题,我们要说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事。唯独主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因此,那些不直接靠近主的人看不见通往天堂的道路,也找不到门;即便他们偶然被允许靠近这门,它也会关闭,他们就是敲门,门也不开。灵界实际上有通往天堂的道路,并且到处都有门;那些被主引导到天堂的人,都会踏上通往天堂的路,并从这些门进入。灵界有道路,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479, 534, 590节);也有门(HH 429-430, 583-584节)。因为在天堂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此,道路和门也是如此;事实上,道路对应于真理,因而表示真理,门对应于准许进入或入口,因而表示准许进入或入口。
由于唯独主把人引导到天堂,并打开门,所以祂将自己称为“道路”,以及“门”,在约翰福音中称为“道路”: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在约翰福音中也称为“门”:
我就是羊的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9)
由于灵界既有路也有门,天使灵实际上就走在这些路上,并从门进入天堂,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门”、“城门”和“门户”,它们表示入口;如以下经文,诗篇: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这世界的门户啊,要举起来,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诗篇24:7, 9)
以赛亚书:
你们打开城门,使守信的义族得以进入。(以赛亚书26:2)
马太福音:
五个谨慎童女去赴婚筵,门就关了;五个愚拙的童女来敲门,门却未开。(马太福音25:10-12)
路加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将来有许多人寻求进入,却是不能。(路加福音13:24; 以及除此之外的其它经文)
由于“门”表示入口,“新耶路撒冷”表示由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组成的教会,所以经上也描述了新耶路撒冷,描述了它的门,门上有天使,经上说,城门必不关闭(启示录21:12-1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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