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42.此外,重要的是要知道,爱与智慧有三个层级,因而生命也有三个层级;人的心智可以说照着这些层级而形成三个区域;在最高区域,生命处于最高层级,在第二个区域,生命处于次高层级,在最低或最外在的区域,生命处于最低层级。这些区域在人里面相继被打开: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最低或最外在的区域,就是生命处于最低层级的地方被打开,这是通过知识实现的;从童年时期直到青少年时期,第二个区域,就是生命处于更高或更大层级的地方被打开,这是通过基于知识的思维实现的;从青年直到成年及以后,最高区域,就是生命处于最高层级的地方被打开,这是通过对道德和属灵真理的感知实现的。此外,必须知道的是,生命的完美不在于思考,而是在于从真理之光中感知真理。由此可以推断,人的生命何等不同;因为有些人一听到真理,就立刻感知到这是真理;在灵界,这些人以鹰来代表(就思维而言)。有些人对真理没有感知,而是从基于表象的确认或论据中得出结论;这些人以歌唱的鸟儿来代表。还有一些人视权威人士所宣称的为真理,这些人以喜鹊来代表。最后,有一些人没有对感知真理的渴望和能力,只有对感知虚假的渴望和能力,因为他们处于一种幻光,在这种光中,虚假看似真理,真理要么看似隐藏在头顶上密云中的某种东西,要么看似流星,甚至看似虚假。这些人的思维以夜鸟来代表,他们的言语以尖叫的猫头鹰来代表。在这类人当中,那些确认虚假的人不能忍受听到真理,真理一传到他们的耳朵里,他们就会厌恶地排斥它,就像胆汁过多的胃因恶心而呕吐食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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