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258.确认圣言中的真理的表象是有害的,这会导致谬误产生,从而导致隐藏在这些表象里面的神性真理被摧毁;其根本原因是,圣言字义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天堂相通。因为前面(TCR 196-200, 248-253节)已经说明,在字义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或属灵意义,这灵义在从人到天堂的路上被打开。灵义的一切都是真正的真理;因此,当人处于虚假,并将字义应用于这些虚假时,这些虚假就会进入灵义;当它们进入时,真理就会消散,这种事发生在从人到天堂的路上。这就好像一个装满胆汁的闪光皮囊被一个人扔向另一个人,在到达另一个人之前在空中爆裂,胆汁四射。于是,当对方闻到被胆汁污染的空气时,他转过身去,闭上嘴巴,以免胆汁沾到他的舌头上。这一点也可以比作一个用香柏树的枝条绑住的皮瓶,里面装着满了虫子的醋,这瓶子在路上爆裂了,它的臭味被另一个人闻到了,结果他恶心作呕,急忙扇走,防止臭味进入他的鼻孔。这一点还可以比作杏仁壳,里面不是杏仁,而是一条新生的蛇;这壳被敲破,这条小蛇就被风吹向另一个人的眼睛,对方自然会转身避开它。当一个处于虚假,将圣言字义的某个部分用来确认其虚假的人阅读圣言时,情况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圣言就会被弃绝,以免任何这样的东西或污染流入并侵扰天使。因为当虚假触及真理时,这就像针尖触及神经纤维或瞳孔一样;众所周知,神经纤维会立即卷曲成螺旋状,缩回到自己里面,眼睛刚一触到,就会闭上眼睑。这一切清楚表明,被歪曲的真理会破坏与天堂的沟通渠道,并关闭天堂。这就是为何确认任何异端的虚假都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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