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233.我曾被允许与死后的许多人交谈,他们以为他们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发光,因为如他们所说的,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圣言,从中收集许多经文来证实他们信仰的教义,因此获得了学者的声誉;出于这个原因,他们以为他们会是米迦勒或拉斐尔。但他们中的许多人被检查是什么样的爱驱使他们研究圣言;结果发现,其中一些人出于自我之爱来研究圣言,以便他们可以作为教会领袖受到尊敬,一些人则出于世界之爱来研究圣言,以便他们可以获得财富。当这些人被进一步检查他们从圣言中所知道的东西时,结果发现,他们没有从中学到一个真正的真理,只学到可称为被歪曲的真理的那种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是腐臭的虚假,因为在天堂,它有臭味。他们被告知,这就是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而不是以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为目的阅读圣言的结果。当自我和世界是目的时,心智在阅读圣言中就会沉浸在自我和世界中;因此,人们总是出于他们的自我来思考;而人的自我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事物上都处于黑暗。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可能被主引导,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不可能接受从主那里经由天堂而来的任何流注。我也看到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然而,当被发现缺乏真理时,他们被赶了出去;但他们配上天堂的骄傲自负仍留在他们身上。对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而研究圣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真理可服务于生活的功用,不仅服务于他们自己生活的功用,还服务于邻舍生活的功用。我看到这些人被提升到天堂,从而进入那里的神性真理之光中;我看到他们同时被提升到天使般的智慧和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幸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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