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103.对此,我补充以下奥秘:来自父亲的灵魂是人本身,或真正的人自己;而来自母亲的身体本身不是这个人,而是来自他;它只是灵魂的衣服,是由诸如来自自然界的那种物质事物编织而成的;而灵魂是由诸如存在于灵界中的那种实质编织而成的。死后,每个人都会脱去从母亲那里得来的属世之物,但保留从父亲那里得来的属灵之物,连同它周围来自自然界最纯粹事物的一种边界或边缘层。对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来说,这种边缘层在下面,属灵层在上面;但对那些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这种边缘层在上面,属灵层在下面。由于这个原因,一个天使-人从天堂说话,因而说良善和真理;而一个魔鬼-人当从心里说话时,就从地狱说话,但当从口唇说话时,好像从天堂说话;他在外是后一种情况,在家里则是前一种情况。
既然人的灵魂是人本身,或真正的人自己,在起源上是属灵的,那么显而易见,为何父亲的爱之心智、脾气、性格、倾向和情感会住在一代又一代的后代中,代代返回并显示自己。这就是为何许多家族,甚至整个民族,从他们的始祖就能被认出来,或说类似于他们的始祖。有一种共同的样式或形像会显现在连续几代人的脸上;这种样式或形像只有通过教会的属灵事物才会改变。雅各和犹大的共同样式或形像仍保留在他们的后代中,他们由此而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因为直到如今,他们仍坚定地坚持他们的宗教立场。在孕育每个人的精子或种子里面都有在其完全中的父亲灵魂的嫁接或分支,或说有父亲灵魂的完整嫁接或分支,父亲的灵魂就被包裹在来自自然界的实质中,或说在由来自自然界的元素形成的一种包裹里面;他的身体通过这些实质或元素在母亲子宫里形成,这个身体可能会变成父亲的样式,也可能会变成母亲的样式,而父亲的形像仍留在它里面,并不断努力显现出来;因此,它若无法在第一代人中做到这一点,就会在后续的世代中做到。
在其完全中的父亲的样式或形像就存在于精子或种子中,或说精子里面有父亲的一个完整形像,因为如前所述,灵魂在起源上是属灵的;而属灵之物与空间毫无共同之处;因此,这样式或形像在小范围内和大范围内是一样的,或说在小的事物中和在大的事物中是一样的。至于主:祂在世时通过救赎行为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的一切,并披上来自父亲的一个人身,即神性人身;这就是为何在祂里面,人为神,神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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