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7.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十诫被称为首要律法,因为它们囊括了教义与生活的一切,不仅包括涉及神的一切事,还包括涉及人的一切事。因此,这律法被刻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涉及神,另一块涉及人。人们也都知道,属教义与生活的一切都与爱神爱邻有关;属于这些爱的一切都包含在十诫中。整部圣言并没有教导别的,这一事实从主的这些话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要爱邻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5-37,40)
律法和先知表整部圣言。还有: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这样行,就必活着。(路加福音10:25-28)
由于爱神爱邻是圣言的全部,而十诫的第一块石版概括地包含对神之爱的全部,第二块则包含对邻之爱的全部,故可知这两块石版包含教义与生活的全部。看看这两块石版就清楚明白,它们以这种方式联结:神通过祂的石版关注人,人通过他的石版反过来关注神,因此这种关注是相互的,也就是说,神这一方从未停止关注人,也从未停止实施其救恩所必需的行动;若人接受并行出写在他石版上的事,一种相互联结就产生了。然后,照主应许给律法师的话说:“你这样行,就必活着”。
802.前面说,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圣物的玷污和亵渎都来自“巴比伦城”所指的宗教说服;前面也多次说到,这种宗教说服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别”表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现在要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到,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圣物、统治天堂,从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AR 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创立这种宗教说服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假如这爱,即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所行的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并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来取代它吗?
对占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但,并且对那种由于这一种爱而陷入另一种爱的人来说,魔鬼与撒但行如一体,就好像通过盟约被绑在了一起。由此可以推断出,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这一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唯独神要受到敬拜和崇拜,而不是任何人;因此,代牧是一种发明和虚构,应当被弃绝;以及这个真理:召唤死人、在他们的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种简单而肮脏的偶像崇拜,也应当被弃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激烈而愤怒地弃绝这两个真理,猛烈抨击它们,并把它们撕成碎片吗?
但如果有人对这爱,即魔鬼说,打开和关闭天堂,或释放和捆绑,因而赦罪(这与改造和重生是一回事),从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归于自己,就不能不犯亵渎罪;彼得没有将它归于自己,因此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样的权柄;此外,使徒继任是这爱所捏造的东西,就像圣灵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那里一样;听到这些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用诅咒来攻击说这些话的人,并在怒火中命令将他交给审问者,并把他打入死牢吗?如果有人接着问,主的神性权柄怎能转移到你身上?主的神性怎能与祂的灵魂和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怎能将祂的神性权柄赋予圣子,除非赋予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这神性权柄又怎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怒不可遏,咬牙切齿,大喊:“把他带走!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你们都去吧,去看看这个大异端,寻些乐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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