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在字义上包含教义和生活的总体戒律,但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普遍包含一切戒律
287.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十诫被称为首要律法,因为它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事实上,它既包含关注神的一切,也包含关注人的一切。因此,这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论述神,另一块论述人。众所周知,与教义和生活有关的一切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与这些爱有关的一切都包含在十诫中。整部圣言并没有教导别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耶稣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 39-40)
“律法和先知”表示整部圣言。路加福音: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他回答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力、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耶稣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路加福音10:25-28)
既然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圣言的全部,十诫的第一块石版以概述的形式包含了与对神之爱有关的一切,第二块石版包含了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那么可推知,十诫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当一个人考虑这两块石版时,很明显,它们是以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神出于祂的石版来关注人,人出于他的石版反过来关注神;因此,这种关注是相互的,也就是说,它是这样的:就神而言,祂永远不会停止关注人,也永远不会停止做凡与人的救赎有关的事;当人接受并实行写在他石版上的事时,一种相互结合就实现了;结果就是按照主向律法师承诺的话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
IX.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处于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然而,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
因为否则,两个世界的社会都会灭亡
497.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每个人都可以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都能在自由中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仰及其运作,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并且当他研究神学时,还能思想这些主题的细节。此外,谁不能思考,甚至得出结论,教导和写作,要么支持它们,要么反对它们?哪怕人只是在一瞬间被剥夺了这自由,他的思维也会停止,他的舌头会变得哑巴,他的手则变得无力。因此,我的朋友,你若愿意,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就可以弃绝和厌恶这种荒谬而有害的异端;如今在基督教界,这种异端已经使关于仁爱和信仰,以及由此的救赎和永生的天堂教义陷入昏迷。
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住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原因如下:
(1)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两种官能才能通过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2)由于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灵只服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主要原则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实践和服从律法,然而却是从主那里如此行。
(3)由于就其灵而言,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因而在良善和邪恶中间,因而处于平衡,所以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关于这种平衡,可参看TCR 475等节)。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其灵而言,他就处于天堂和世界之间的平衡中,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接近世界,就越接近地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又没有意识到,或说他对此的认识是不确定的,以便他甚至在这方面也可以处于自由,可以被改造。
(4)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和仁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和信仰的容器;当人处于完全的自由时,主使这些品质中的每一种都活跃起来,以便他们之间(即主与人)可以有一种相互和互动的结合,由此实现救赎,因为救赎取决于这种结合。
(5)人死后所受的一切审判都是按着他对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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