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在字义上包含教义和生活的总体戒律,但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普遍包含一切戒律
287.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十诫被称为首要律法,因为它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事实上,它既包含关注神的一切,也包含关注人的一切。因此,这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论述神,另一块论述人。众所周知,与教义和生活有关的一切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与这些爱有关的一切都包含在十诫中。整部圣言并没有教导别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耶稣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 39-40)
“律法和先知”表示整部圣言。路加福音: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他回答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力、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耶稣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路加福音10:25-28)
既然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圣言的全部,十诫的第一块石版以概述的形式包含了与对神之爱有关的一切,第二块石版包含了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那么可推知,十诫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当一个人考虑这两块石版时,很明显,它们是以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神出于祂的石版来关注人,人出于他的石版反过来关注神;因此,这种关注是相互的,也就是说,它是这样的:就神而言,祂永远不会停止关注人,也永远不会停止做凡与人的救赎有关的事;当人接受并实行写在他石版上的事时,一种相互结合就实现了;结果就是按照主向律法师承诺的话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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