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在字义上包含教义和生活的总体戒律,但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普遍包含一切戒律
287.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十诫被称为首要律法,因为它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事实上,它既包含关注神的一切,也包含关注人的一切。因此,这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论述神,另一块论述人。众所周知,与教义和生活有关的一切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与这些爱有关的一切都包含在十诫中。整部圣言并没有教导别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耶稣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 39-40)
“律法和先知”表示整部圣言。路加福音: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他回答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力、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耶稣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路加福音10:25-28)
既然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圣言的全部,十诫的第一块石版以概述的形式包含了与对神之爱有关的一切,第二块石版包含了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那么可推知,十诫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当一个人考虑这两块石版时,很明显,它们是以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神出于祂的石版来关注人,人出于他的石版反过来关注神;因此,这种关注是相互的,也就是说,它是这样的:就神而言,祂永远不会停止关注人,也永远不会停止做凡与人的救赎有关的事;当人接受并实行写在他石版上的事时,一种相互结合就实现了;结果就是按照主向律法师承诺的话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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