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7

十诫在字义上包含教义

十诫在字义上包含教义和生活的总体戒律,但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普遍包含一切戒律

287.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十诫被称为首要律法,因为它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事实上,它既包含关注神的一切,也包含关注人的一切。因此,这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论述神,另一块论述人。众所周知,与教义和生活有关的一切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与这些爱有关的一切都包含在十诫中。整部圣言并没有教导别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耶稣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 39-40)

“律法和先知”表示整部圣言。路加福音: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他回答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力、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耶稣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路加福音10:25-28)

既然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圣言的全部,十诫的第一块石版以概述的形式包含了与对神之爱有关的一切,第二块石版包含了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那么可推知,十诫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当一个人考虑这两块石版时,很明显,它们是以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神出于祂的石版来关注人,人出于他的石版反过来关注神;因此,这种关注是相互的,也就是说,它是这样的:就神而言,祂永远不会停止关注人,也永远不会停止做凡与人的救赎有关的事;当人接受并实行写在他石版上的事时,一种相互结合就实现了;结果就是按照主向律法师承诺的话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7

SS47.圣言的外在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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