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诫在字义上包含教义和生活的总体戒律,但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普遍包含一切戒律
287.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十诫被称为首要律法,因为它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事实上,它既包含关注神的一切,也包含关注人的一切。因此,这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论述神,另一块论述人。众所周知,与教义和生活有关的一切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与这些爱有关的一切都包含在十诫中。整部圣言并没有教导别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耶稣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 39-40)
“律法和先知”表示整部圣言。路加福音: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他回答说,你要用你的全心、全灵魂、全力、全心智,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如己。耶稣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路加福音10:25-28)
既然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圣言的全部,十诫的第一块石版以概述的形式包含了与对神之爱有关的一切,第二块石版包含了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那么可推知,十诫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当一个人考虑这两块石版时,很明显,它们是以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神出于祂的石版来关注人,人出于他的石版反过来关注神;因此,这种关注是相互的,也就是说,它是这样的:就神而言,祂永远不会停止关注人,也永远不会停止做凡与人的救赎有关的事;当人接受并实行写在他石版上的事时,一种相互结合就实现了;结果就是按照主向律法师承诺的话说:“你这样行,就必存活。”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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